笃信好学,志在生民
校内各部门(院系): 根据学校升本评估相关工作的要求,现需统计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发票的相关情况,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 各部门(院系)根据1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(附件1)及1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合同信息表(附件2)填写1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发票统计表(详见附件3)并提供发票图片(电子版发票图片以合同项目为单位分文件夹保存),并于8月31日前提交到指定邮箱。 联系人:赵庆玲 联系电话:15121922765 邮箱:953927802@ 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25日